根据年产500万平方米吸音棉生产加工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金子山一号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5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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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广东清远英德市振兴路以西、红星一路以北,广东樱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厂址内
广东樱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变更项目选址英德市英红镇振兴路以西、红星一路以北,广东樱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厂址内,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度26分20.150秒,北纬24度21分22.396秒。项目用地面积24666.67平方米,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变更后,项目将年产海绵胶吸音棉生产线万平方米,防震发泡吸音棉生产线万平方米。变更项目聘用员工35人,厂区不设食堂、宿舍。本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2班,每班8小时。变更项目50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变更项目目前施工期已完成厂房建设和内部装修,主要为生产设备的安装。施工应安排在白天作业,在夜间十点以后应停止施工,以防安装和调试设备噪声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施工完成后,彻底清理施工场所。(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一)项目加热挤出、裁断定型以及发泡工序均在基本密闭作业,在各设备的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有机废气,再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胶复合使用热熔胶为固体胶,属于环保型材料,有机废气很少,通过加强车间内通风系统设置排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废气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二)变更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近期初期雨水经隔油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三级化粪池处理,均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值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远期,待园区市政管网铺设完成后,项目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上述措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英德市英红工业园工业废水预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后,再经英德市英红工业园工业废水预处理厂处理,然后排入广东顺德清远(英德)经济合作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最后汇入仙桥水。(三)各类机械设备噪声约为75~85dB(A),首先高噪声设备布置尽可能远离厂界,再经厂房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四)废涤纶短纤、吸音棉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包装桶经收集后交原料供应商回收利用。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五)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原料仓库等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 -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六)为防止消防废水事故性排放,本项目将设置一个56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三、总量控制指标变更项目大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总量控制在0.1586吨/年(其中有组织0.1042吨/年、无组织0.0544吨/年)以内。具体指标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调剂划拨、分配。废水、固废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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