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游会网址大全信任委托的关系在法律和金融中非常常见,可以应用到很多领域,达成很多目的。
公募基金、证券资管的份额持有人和管理人之间的关系就是一种信托关系,公募基金和资管产品是基于信托关系而设立的法律载体。
国外也有信托公司,但含义和业务内容与中国的信托公司不一样。部分其他国家如果有信托产品,其含义也和中国的信托产品不一样。
从广义上来说,只要是信托公司发行的产品都是信托产品。从狭义上来说,信托产品是指信托公司发行的产品中,有预期收益率的融资类产品。通常所说的信托产品取其狭义定义。
投向股票市场的信托产品,应该被当成股票型基金对待;投向VC/PE的信托产品,应该被当成私募股权基金对待;投向债券的信托产品,应该被当成债券型基金对待。只有资金投向为非标融资、而且有预期收益率的,才是通常所说的信托产品。
此处所说的“信托产品”,是指狭义的信托产品。 此处的分类也只针对融资类信托产品。
按照资金投向的不同,融资类信托产品可以分为4类:基础设施类、房地产类、工商企业类、其他类。
基础设施类的信托产品,资金投向为地方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主体为地方政府设立的融资平台。
按照金融监管和财政监管的规定,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发行债券来借钱,不能向银行和信托公司申请贷款。但是,地方政府又需要借更多的钱来做基建,于是,融资平台应运而生。融资平台的名称大多包含“城投”、“市政”等词语。
基础设施项目的回报周期比较长。对于民间主体来说,基础设施类项目的吸引力不大。但是,基础设施的改善有助于当地整体经济的增长,能够带动当地的税收和就业,因此地方政府对于基础设施建设很有积极性。
尽管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存在浪费和不合理的地方,但过去三四十年,如果没有在基础设施上的投入,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不会持续这么长时间。
融资平台被视为具有政府信用,信用级别相对较高。金融机构愿意对信用级别高的主体进行放款。
商业银行给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发放了贷款,债券市场上也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行的债券。但是,这两部分资金既没能完全满足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资金需求,也没有完全释放商业银行和债券投资者的资金供给能力。如果不是监管对融资平台的额度限制,商业银行发放的城投贷款会更多,债券市场上的城投债也会更多。
信托公司拓展业务比较灵活,而且因为信托的投资者都是高净值投资者,监管部门对信托的限制也相对较少,所以信托能够切入到地方政府未被满足的这部分融资需求。
信托的融资成本比银行和债券高,但满足了地方政府的部分融资需求。而且,投资者也获得了更高的收益。
金融监管造成了制度套利的空间,但也不能说监管政策就一定不合理。至少,这种监管政策对于降低商业银行和债券市场的风险、降低政府债务的风险,起到了一定作用。
对于投资者来说,这种套利的行为有助于对于市场空缺起到补充作用,属于良性的套利,并无可耻之处。如果没有信托提供的资金,这部分需求要么不会得到满足,要么融资方付出的融资成本会更高。
房地产类信托,是资金投向为房地产开发的信托产品。这类产品的第一还款来源为房地产销售收入。
一些以房地产为抵押,但资金投向不是房地产开发的信托产品,不属于房地产类信托,因为这些产品的第一还款来源不是房地产销售收入。
中国的金融监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相关的信贷具有严格的规定。而且,这些规定会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时紧时松。
有的时候,房地产开发公司需要钱,商业银行也愿意贷款,但是,因为监管的限制,无法实施。信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填补这部分因为监管而导致的市场抑制所带来的机会。
但是,房地产类信托的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融资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状况。因此,不同的房地产信托产品之间,风险差别很大。不同房地产信托产品之间的差别,要大于不同的基础设施信托之间的差别。
工商企业类信托,是资金投向为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之外的工商企业的信托产品。这类产品的第一还款来源一般为融资方的日常经营收入。
这类信托产品,风险一般较高。除了少数特殊情况之外,不推荐投资者购买这类信托产品。
原因在于,金融监管对工商企业的融资并没有特殊限制。如果这些企业无法从商业银行体系获取资金,往往不是因为监管限制,而是融资主体或项目本身的信用级别太低。
有些已经上市的工商企业,因为其属于上市公司,融资主体的质量比一般的未上市企业要好。很多投资者非常青睐上市公司的信托产品。
但是,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非常通畅,如果信用质量过得去,从银行融资不难。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被迫从高成本的信托渠道融资,那么它的信用质量必然堪忧。信用质量差就是差,和是不是上市公司没关系。
工商企业类的项目,不适合信托投资者,因为信托投资者获取信息的能力和判断能力都无法从中辨别出好坏。
工商企业更适合从合作较多的银行去融资,因为合作的银行对他们的情况更了解,更容易获取足够多的信息,而且也更容易进行贷后管理。
其他类信托,是资金投向为一些不常见领域的信托产品,例如投向贵金属、收藏品、矿产、能源等。这类产品的第一还款来源一般为日常经营收入或资产处置收入。
2)这些产品的行情受意外因素的影响很大。有的资产,可能上个月值1个亿,下个月就只值1000万了。
就算这类产品的收益稍微高点,但是考虑到因为未知而带来的巨大风险,这类信托产品也不适合普通投资者。
总结来说,基础设施类信托和房地产类信托能够发挥信托的制度套利优势,工商企业类信托和其他类信托不能发挥信托的制度套利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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